| 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開發銀行關于開展開發性金融支持返鄉創業促進脫貧攻堅有關工作的通知 | ||||||||||||||||||||||||||||||||||||||||||||||||||||||||||||
| 文章來源: 本站原創 發布時間:2017-11-06 瀏覽:65943 次 | ||||||||||||||||||||||||||||||||||||||||||||||||||||||||||||
發改就業[2017]1274號 為深入推進返鄉創業試點工作,按照《國務院關于印發“十三五”促進就業規劃的通知》(國發[2017]10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支持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的意見》(國辦發[2015]47號)和《關于結合新型城鎮開展支持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試點工作的通知》(發改就業[2015]2811號)等文件精神,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國家開發銀行決定充分發揮開發性金融作用,設立返鄉創業貸款,以破解返鄉創業融資難融資貴融資慢為突破口,支持試點地區培育創業環境、壯大產業集群、增加返鄉人員收入,實現脫貧攻堅和區域發展雙重目標。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 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以“激發返鄉創業試點地區經濟發展內生動力,深入推進返鄉創業,促進脫貧攻堅”為目標,按照“政府引導、金融支持、社會參與、市場運作”的機制,加強開發性金融的資金引領作用,打造充滿活力的返鄉創業生態系統,促進試點地區產業發展,加快脫貧攻堅進程和區域經濟發展。 二、 基本原則 (一)堅持政府引導、市場運作。圍繞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整合政府政策和項目資源,通過財政貼息等多種方式,撬動更多市場資源支持返鄉創業。 (二)堅持精準扶貧、創業增收。將支持試點地區返鄉創業與產業扶貧有機結合,按照精準扶貧有關要求,搭建產業扶貧與返鄉創業人員、建檔立卡貧困戶利益聯結機制,有效促進創業就業和脫貧增收。 (三)堅持因地制宜、協同推進。堅持從實際出發,以培育新動能,激發經濟發展內生動力為突破口,協同推進返鄉創業與培育產業集群、促進脫貧攻堅等各項工作。 (四)堅持創新集中、務求實效。加強工作制度、組織方式和金融創新,優化信貸資金擔保機制和風險補償機制,在防范風險的基礎上,切實發揮開發性金融對返鄉創業產業扶貧支持作用。 三、 支持重點 返鄉創業貸款投向要符合《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十三五”促進就業規劃》《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支持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的意見》明確支持的領域和范圍;建設內容應涵蓋試點地區返鄉創業環境改造、服務平臺建設、教育培訓體系建設、園區資源整合、特色農產品培育、創業企業生產經營等領域;申請貸款人員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建立金融精準扶貧貸款專項統計制度的通知》(銀發[2016]185號)規定,在試點地區滿足相關建檔立卡貧困戶帶動及返鄉創業人員幫扶要求。具體包括: (一) 創業企業貸款 重點用于支持試點地區的返鄉創業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其他各類市場主體等的流動資金貸款。根據最終融資對象,設計不同信貸產品,具體包括: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貸款額度不超過300萬元(含);其他市場主體貸款額度不超過3000萬元(含)。 要求按照“四臺一會”模式開展創業企業貸款。即由地方政府確定的管理平臺組織貸款申請、篩選和推薦,開發銀行向統貸平臺發放貸款,并對最終用款人進行融資。由開發銀行認可的轉專業性擔保公司或省市縣各級小額貸款擔保中心(擔保平臺)為開發銀行貸款提供連帶責任擔保,同時通過行業或信用協會對融資對象開展信用建設。利用新聞媒體等公共渠道作為公示平臺,對融資情況進行公示。 (二) 返鄉創業示范基地貸款 重點為試點地區返鄉創業示范基地的開發建設和改造升級提供中長期貸款支持。具體建設內容包括標準廠房、物流倉儲、實訓基地、培訓學校及配套基礎設施建設等。 項目融資模式在不增加財政負擔的條件下,綜合考慮項目建成后廠房、場地等租金收入以及管理費收入等項目自由現金流作為還款來源。同時協調各方土地使用權、廠房等資產抵押、股權質押或保證擔保等信用結構。PPP融資模式以PPP合同項下綜合收益(包括使用者付費、財政補貼等)以及借款人其他綜合收益作為還款來源,采用資產抵押、權益質押等擔保方式。 (三) 龍頭企業貸款 重點支持試點地區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具有可持續發展能力、抗風險能力和產業引領作用的返鄉創業大型企業集團,為其提供流動資金貸款和固定資產貸款。支持全國性大型企業集團在試點地區成立子公司、分公司、生產基地等,通過示范作用成為試點地區參與市場的紐帶。企業集團應具備一定高科技含量和創新性,符合現代農業、先進制造業、現代服務業發展方向,符合節能環保要求,并滿足以下條件: 1.企業為上市公司或準備上市的公司。 2.企業為農業部等八部門聯合公布的農業產業化扶貧龍頭企業,或省級“十三五”扶貧規劃、扶貧實施方案等政策文件明確的農業龍頭企業;或企業具有一定市場地位和影響力,處于行業排名前20。 3.企業具有較強實力,農業企業資產規模10億元以上,營業收入2億元以上,其他行業企業資產規模100億元以上,營業收入30億元以上;企業連續三年盈利。 全國每年推薦的試點地區龍頭企業總和不超過20個。 (四) 特色農產品開發貸款 重點以大農業發展為理念,以基地建設為單位,為試點地區特色農產品的生產加工、倉儲物流、農資供應、品牌建設、市場營銷、病蟲害防治等提供統一組織實施的中長期貸款,形成連片成國民開發態勢。 特色農產品是指產自特定地域,具有特殊質量、聲譽或其他特性本質的農產品,如糧食、油料、糖料、蔬果、中藥、牧漁等。特色農產品的確定必須經過國家有管部門審核、批準和公布,如農業部發布的名特優新農產品目錄,國家質檢總局發布的地理標志產品目錄,國家中醫藥局發布的名貴中藥材等。 四、 政策保障 (一) 設立風險補償金 以返鄉創業試點地區為單位歸集整合風險補償金,統一存入國家開發銀行專項賬戶,進行統一管理,且余額不低于貸款余額的10%。 (二) 建立融資對接機制 一是試點地區健全返鄉創業貸款管理機構,管理各地返鄉創業貸款。二是各省級發展改革委統籌向國家開發銀行相關分行推薦返鄉創業貸款項目,嚴把項目入口關。三是國家開發銀行按照各地風險補償金的5-10倍放大金額,開展融資支持。 (三) 積極落實扶貧優惠政策 返鄉創業貸款應滿足《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建立金融精準扶貧貸款專項統計制度的通知》要求,納入扶貧貸款統計口徑。各地政府積極爭取和落實有關部門制定的扶貧貸款在貼息、保費、補貼、保險、稅收等方面的各項優惠政策。 五、 組織實施 (一)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國家開發銀行負責統籌協調,共同推進開發性金融支持返鄉創業工作。建立信息共享和溝通協調機制,推動解決重大問題。 (二)國家開發銀相關分行與省級發展改革委會同返鄉創業試點地區,提出符合投資方向和申報標準的項目,探索支持返鄉創業項目的融資模式,及時開展授信評審工作,并由開發銀行組織對項目狀況、投資回收、風險防控等進行審核,自主放貸。 (三)試點地區要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及時設立返鄉創業擔?;鸷惋L險補償金,積極探索通過財政貼息等方式支持返鄉創業信貸工作,確保用于支持本地區返鄉創業企業和項目的專項貸款高效、規范、安全運轉。
附件:返鄉創業貸款一覽表 附件 返鄉創業貸款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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