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財政部農業農村部銀保監會關于開展三大糧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險和收入保險試點工作的通知 |
| 文章來源: 本站原創 發布時間:2018-09-03 瀏覽:65621 次 |
財金〔2018〕93號 內蒙古、遼寧、安徽、山東、河南、湖北省(自治區)財政廳(局)、 農業(農牧、農村經濟)廳(局、委、辦)、銀保監局: 按照2018年中央一號文件部署,為進一步提升農業保險保障 水平,推動農業保險轉型升級,探索完善市場化的農業生產風險 分散機制,現就開展三大糧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險和收入保險試點 工作通知如下: 一、從2018年開始,用3年時間,在6個省份,每個省份選擇4 個產糧大縣,面向規模經營農戶和小農戶,開展創新和完善農業保險政策試點,推動農業保險保障水平覆蓋全部農業生產成本,或開展收入保險。 二、中央層面建立財政部、農業農村部、銀保監會共同組成 的試點指導小組。試點地區省級財政部門應會同相關部門,將試點方案報財政部、農業農村部、銀保監會備案后組織實施。試點方案內容主要包括:試點縣情況、保險方案、補貼方案、保障措施、農業生產成本數據以及其他有必要進行說明的材料。 三、省級財政部門應于2018年8月30曰前,將試點資金申請報告報財政部,財政部根據各地報送的試點申請情況,于2018年9月 30曰前下達2018年試點資金,并在2019年統一結算。以后年度試點資金申請程序及時間按照《中央財政農業保險保險費補貼管理 辦法》(財金〔2016〕123號)執行。同時,直接物化成本保險、 大災保險、完全成本保險(收入保險)保費補貼資金申請要按對 應文件要求分別填報,避免重復申請。 四、各地要髙度重視完全成本保險和收入保險試點工作,尤 其注重做好對農戶的及時足額理賠和財政補貼資金安全性的監控。財政部將按照“雙隨機、一公開”等要求開展監督檢查,對不能實現理賠到戶的保險機構和地區,財政部將取消其試點資格; 對以任何方式截留或騙取保費補貼資金的,財政部將責令其改正 并追回相應保費補貼資金,視情況暫停其中央財政農業保險保險費補貼資格等,并按照《預算法》《公務員法》《監察法》《財政違 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對相關責任人員依法追究責 任,給予相應處罰。 現將《三大糧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險和收入保險試點工作方案》 (附件1)印發給你們,請認真執行。執行中如有問題,請及時報 告.財政部將會同農業農村部、銀保監會等相關部門,及時總結 試點經驗,不斷完善相關政策。 附件:1.三大糧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險和收入保險試點工作方案 2. 2018年三大糧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險和收入保險試點 保費補貼情況表 財政部 農業農村部 銀保監會 2018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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